发布日期: 2025/10/23 浏览次数:0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开展出租资产租金评估经济业务的公示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招租工作安排,需按规定对公司出租资产租金进行评估。根据公司对“关于对城区办公楼五层及龙马潭区1-12号门市开展出租资产租金评估的情况汇报”的审批意见,结合《关于优化省属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川国资发〔2024〕17号)及《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对公司本次出租资产租金进行评估,现根据《关于优化省属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川国资发〔2024〕17号)第四节第(三)条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出租资产租金评估经济业务进行公示。
联系人:门影萍 17347670935
电子邮箱:1004572509@qq.com
本公示在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