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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发电公司2026年5月至7月脱硫石膏销售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10    浏览次数:0

川南发电
2026-04-14 10:00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至7月脱硫石膏销售项目询比公告

一、询比范围

采购人现有装机2×600MW燃煤发电机组,厂内产生脱硫石膏,在采购人厂内石膏库交货;厂外灰场脱硫石膏,在采购人灰坝石膏堆场交货,该堆场距采购人厂内距离约6公里。

本次询比以满足采购人在2026年5月至7月期间的石膏处置需求为前提2026年5月处置需求约2.8万吨,6月处置需求量约2.5万吨,7月处置需求量3.8万吨,均为预计量),因此本项目成交人数量将根据各响应人申报的总销量情况是否满足采购人在上述期间内的处置总需求而定,若综合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无法满足采购人在上述期间的处置总需求的,采购人可以根据评分排序继续确定成交候选人。详见《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5月至7月脱硫石膏销售项目询比文件》。

二、响应人资格业绩资质要求

1.响应人在2026年5月至7月期间与采购人不存在脱硫石膏销售或处置相关业务。

2.响应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存续的独立经营核算的法人主体,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或生产资质(如石膏销售、石膏粉等石膏制品生产、水泥生产等),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从事石膏销售的响应人应至少具有1个脱硫石膏或磷石膏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等足以证明业绩内容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从事石膏粉等石膏制品生产或水泥生产的响应人需在响应时提供其设备产能情况、环评资料及石膏需求量的书面说明,并作出其自采购人获得的石膏只用于自身生产原料的相关承诺。

5.响应人在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未因涉及本项目相关工作内容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等板块的网页截图或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本企业的企业信用报告,截图或报告应体现完整清晰的相关信息内容,须加盖公章)。

6.已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询比保证金。

7.按采购人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1.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10:00。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10:00。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进厂路1007号,川南发电公司正大门门卫室。

3.响应文件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或快递送达。

4.响应文件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通过快递邮寄送达响应文件的,因邮寄导致响应文件密封破损的,采购人有权退回,响应人应在密封表面张贴响应人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性被破坏的响应文件。

另注:为防止响应人对响应文件形式、格式要求产生理解偏差,请各响应人将其响应文件(正本)的每页加盖公章,避免自身因未按要求加盖公章而被废标

四、询比文件获取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范素方0830-3628078,17380916316;

询比文件须在2026年4月1317:00前下载附件获取。

附件:询比文件

本询比公告通过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zcnfd.com.cn)、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tfygcgfw.com)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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