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4/20 浏览次数:0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至7月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现有装机2×600MW燃煤发电机组,厂内产生脱硫石膏,在采购人厂内石膏库交货;厂外灰场脱硫石膏,在采购人灰坝石膏堆场交货,该堆场距采购人厂内距离约6公里。
本项目以满足采购人在2026年5月至7月期间的石膏处置需求为前提(2026年5月处置需求约2.8万吨,6月处置需求量约2.5万吨,7月处置需求量约3.8万吨,均为预计量)。
二、直接采购单位
泸州九鼎鑫商贸有限公司
三、直接采购说明
1.本公告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10:00。
2.直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询比阶段提交的报价保证金转为本次直接采购诚信保证金。
3.响应文件格式。根据2026年5月至7月脱硫石膏销售项目询比公告要求,因本次为采购人就本项目组织的第二次询比采购流标后进行的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单位在采购人2026年5月至7月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询比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本次直接采购的响应文件,直接采购单位无需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也不再接收响应人在直接采购公告期间提交的响应文件。
4.采购人将在本次直接采购公示时间截止后,根据2026年5月至7月脱硫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时拟采购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直接进行评审工作。
四、响应人资格业绩资质要求
1.响应人在2026年5月至7月期间与采购人不存在脱硫石膏销售或处置相关业务。
2.响应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存续的独立经营核算的法人主体,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建筑材料销售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响应人应至少具有1个脱硫石膏或磷石膏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等足以证明业绩内容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响应人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未因涉及本项目相关工作内容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等板块的网页截图或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本企业的企业信用报告,截图或报告应体现完整清晰的相关信息内容,须加盖公章)。
五、评审办法
1.响应截止后,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对响应人资质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共3人,另设监督组1人),采购人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查后,通过电话谈判的方式进行与响应人进行协商,协商内容包括价格、数量等,响应人不得向评审小组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2.评审小组与响应人协商合理的成交价格并满足采购要求。无法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满足采购要求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协商,并书面告知响应人,说明理由。
3.若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人出现违反谈判纪律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废除其响应资格并有权将违纪方列入报价黑名单,被列入报价黑名单的供应商一年内(自违纪行为被发现之日起算)不得参与采购人所有项目的报价。
4.成交人应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项目书面合同,且不得对项目合同实质性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重新组织项目采购。
六、项目合同实质性条款
与该项目询比文件实质性条款一致。
七、联系方式及公示渠道
联系人:范素方:0830-3628078,17380916316;
采购监督举报通道:0830-3628021 0830-3628067
本直接采购公告通过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zcnfd.com.cn)、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tfygcgfw.com)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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